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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思探究教学法”:让素质教育进课堂

1998-07-15 来源:光明日报 宋晓梦 王文利 我有话说

实施素质教育迫在眉睫,但是怎样实施,不少学校陷入误区。国家总督学柳斌认为,教学工作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最普遍、最基本的途径,是学校一切教育工作的中心、主旋律、重中之重,因此,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陕西师大张熊飞教授的“诱思探究教学法”紧紧围绕课堂教学,把素质教育引入课堂。

张教授早在一九八一年就开始探索“诱思探究教学法”,此方法先应用于物理学科的教学,后来逐渐推广到其它学科。诱思探究教学法既是一种教学方法,又是一种教学理论,它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的启发式教学思想,其内涵包括三个内容:诱思教学思想论、诱思教学模式论、三维教学目标论(掌握知识,发展能力,陶冶品德)。提出了“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思维为主攻”的教学思想以及落实这一思想的诱思探究教学模式。即在课堂教学中按照“探索——研究——运用”的因果层次关系去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实现变教为诱、变学为思的目的。如在讲授“动量定理”一节时,教师先通过一个演示实验:让粉笔从一定高处落下,先后掉在垫有纸屑的盒内与地板上,粉笔第一次没有断裂,第二次断裂了,以此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导入新课。第二步师生共同做实验:将铅笔盒放在纸条上,让学生观察快抽与慢抽纸条有何不同,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探索。第三步教师通过一个个周密设计的问题,让学生把探索得到的感性认识经过思维加工,推导出本质的、规律性的定理:合力的冲量等于物体动量的变化。第四步诱导学生运用定理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通过知识的迁移,使学生对动量定理的理解更加深刻。

不少尝试过该教学法的教师认为,它不仅使启发式教学在课堂上得到落实,而且实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整个教学中,教师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循循善诱,学生既获得了知识,发展了能力,又在乐趣和艰辛并存的探究过程中,陶冶了品德,使素质教育真正走进课堂。

有关专家这样评价,诱思探究教学法既使教师的施教从当前事实上的注入式转化为诱导式,更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式转化为全身心投入的主动探究式。素质教育的首要原则是主体性原则,实现学生在教学系统中的主体地位,正是在学科教学领域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同时,它在理论上博采众长,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使我国传统的启发教学科学化、理论化、系统化、具体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该教学法长期坚持在普通学校、普通教师、普通教材的条件下进行实验,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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